注音:ㄇ一ㄣˊ ㄘㄠˊ
结构:民(独体结构)曹(上下结构)
⒈ 官署名。 汉成帝初置。后世名称多变,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至隋时定名为民部, 唐高宗时避太宗李世民讳,又改称户部,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参见“民部”。
引《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 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刘昭注引蔡质《汉旧仪》:“﹝民曹﹞典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明高启《辞户部后东还出都门有作》诗:“詔贰民曹出禁林,陈辞因得解朝簪。”
(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
(2)(名)某族的人:藏~|回~。
(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
(4)(名)民间:~歌|~谣。
(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
(1)(名)〈书〉辈:吾~|尔~。
(2)(名)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
(3)(名)周朝国名;在今山东西部。
(4)(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