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公堂对质。 《后汉书·文苑传下·郦炎》:“妻始产而惊死,妻家讼之,收繫狱。 炎病不能理对。
引熹平六年,遂死狱中。”
宋俞文豹《吹剑四录》:“今后两学士人,因事到官,合行理对;或因干连,合行追证。”
宋洪迈《夷坚支志甲·舒嫩四》:“﹝黄中立﹞临病篤,言为黄衣卒来追,理对九疑醮事,随语而殂。”
(1)治玉。
(2)(名)物质组织的条纹;纹理。
(3)(名)道理;事理。
(4)(名)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
(5)(名)管理;办理。
(6)(动)整理;使整齐:~发|~一~书籍。
(7)(动)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表示意见(多用于否定):路上碰见了;谁也没~谁|置之不~。
(8)(Lǐ)姓。
(1)(名)对子:喜~。
(2)(动)回答:~答如流。
(3)(动)向着、朝着:枪口~着敌人。
(4)(动)对待:~事不~人。
(5)(动)使两个东西配合或接触:~个火儿。
(6)(动)照着样检查:校~。
(7)(动)调整使合于一定标准:~时间。
(8)(动)搀和(多指液体):汤里~点水。
(9)(动)平均分成两份:~半儿。
(10)(形)对面的;敌对的:~手。
(11)(形)正确、正常、适合:这话很~。
(12)(量)双:一~杯子。
(13)(介)朝、向;用法跟“对于”差不多:~困难不能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