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ㄌ一ˇ ㄐ一ˋ
结构:理(左右结构)迹(半包围结构)
⒈ 亦作“理绩”。政绩。
引唐张九龄《故襄州刺史靳公遗爱铭》序:“以理跡尤异,廉使上达,天子嘉之。”宋范仲淹《与李宗易向约堪任清要状》:“约为通判,备见操守。后来累次为郡,皆有理绩。”
(1)治玉。
(2)(名)物质组织的条纹;纹理。
(3)(名)道理;事理。
(4)(名)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
(5)(名)管理;办理。
(6)(动)整理;使整齐:~发|~一~书籍。
(7)(动)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表示意见(多用于否定):路上碰见了;谁也没~谁|置之不~。
(8)(Lǐ)姓。
1.留下的印子;痕迹:足~。血~。笔~。踪~。
2.前人遗留的事物(主要指建筑或器物):古~。陈~。事~。史~。
3.形迹:~近违抗(行动近乎违背、抗拒上级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