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管理政事。
引《旧唐书·刘祥道传》:“经明行修之士,犹或罕有正人,多取胥徒之流,岂能皆有德行。即知共釐务者,善人少而恶人多。”
宋赵昇《朝野类要·职任》:“添差之官,则不理政事也。若许干预则曰仍釐务。”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二·常参》:“唐有职事者,谓之常参,今隶外朝不釐务者,谓之常参。”
⒉ 厘捐。
引清薛福成《筹洋刍议》:“邇者军事渐平,而经理釐务之人或失其初意,不无病民之事。”
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十二月(1884年), 钦州冯子材提督大破法军於镇南关外,时先生父砚宾方督办南寧、梧州釐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