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ㄌ一ˋ ㄇㄨˋ
结构:吏(上下结构)目(独体结构)
⒈ 古官名。 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 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 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引《红楼梦》第八三回:“贾赦道:‘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两个吏目去看病。’”《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新选蘄州吏目随太爷特来稟见。”
职官名。州及兵马吏目掌管缉捕盗贼、防狱囚、典簿籍等事;太医院吏目则为医士之职。
(1)(名)旧社会没有品级的小公务人员:胥~。
(2)(名)旧社会泛指官吏:大~|酷~。
(1)(名)眼睛:有~共睹|历历在~。
(2)(动)〈书〉看:~为奇迹。
(3)(名)大项中再分的小项:项~|细~|纲举~张。
(4)(名)目录:书~|药~|剧~。
(5)(名)生物学中把同一纲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目;如鸟纲中有雁形目、鸡形目等。目以下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