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署名。 宋初以武臣为都粮料使,后改以文臣主其事。有诸司粮料院及诸军粮料院之别,分掌官俸及军饷。南渡后,设有分差各处的粮料院。 宋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粮料院》:“国初承旧制,有粮料院使。 《会要》曰:太平兴国五年正月,分粮料诸司、马、步军为三院。 雍熙四年四月,改用使臣勾当, 端拱二年改以京朝官主之。
引神宗元丰末併马、步军为诸军,与诸司为二院。”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本朝枢密本兵、礼二府,又有学士院、舍人院为两制,下则粮料、审计、进奏、官告、登闻、检鼓,是为六院。”
(1)(名)粮食:五谷杂~|干~仓|广积~|~店。
(2)(名)作为税的粮:钱~|公~|完~。
(1)(动)预料;料想:~事如神|不出所~。
(2)(名)(~儿)材料;原料:木~|燃~|布~|加~|备~。
(3)(名)给牲口吃的谷物:草~|~豆儿|多给牲口加点~。
(4)(名)制做作料器或燃料的原料:~货。
(5)(量)用于中医配制丸药;处方规定剂量的全份为一料:配一~药。
(6)(量)过去计算木材的单位;两端截面是一方尺;长足七尺的木材叫一料。
(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
(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
(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