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春秋鲁之周社和亳社的合称,两社之间是朝廷处理政务的地方。
引《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 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於两社,为公室辅。’”
杜预注:“两社, 周社、 亳社。两社之间,朝廷执政所在。”
汉刘向《说苑·至公》:“季孙行父之戒其子也,曰:‘吾欲室之侠於两社之间也。使吾后世有不能事上者,使其替之益速。’”
宋王安石《除韩琦制》:“间朝廷之两社,揉方域之万邦。”
(1)数目;一个加一个是两个。“两”一般用于量词和“半、千、万、亿”前。注意“两”和“二”的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 “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都可以用;但如 “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
(2)双方。
(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天再说|他真有~下子|我跟你说~句话 。
(4)量词;重量单位。十钱等于一两;旧制十六两等于一斤;现用十两等于一市斤。
(1)(名)共同工作或生活的一种集体组织:报~|合作~。
(2)(名)古代把土神和祭土神的地方、日子和祭礼都叫社:春~|~日|~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