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北宋和南宋的合称。
引清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五:“余观其词,匪独一代之冠,实能超越三唐 、两宋,与《风》、《骚》、 汉《乐府》相表里。”
朱剑心《<金石学>重版序》:“案金石之学,实为研究中国三代以下古器物文字之学,盛於两宋,衰于元明,而復兴於清。”
中国历史上对北宋与南宋的合称(西元960~1279)。
(1)数目;一个加一个是两个。“两”一般用于量词和“半、千、万、亿”前。注意“两”和“二”的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 “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都可以用;但如 “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
(2)双方。
(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天再说|他真有~下子|我跟你说~句话 。
(4)量词;重量单位。十钱等于一两;旧制十六两等于一斤;现用十两等于一市斤。
(1)(名)周朝国名;在今河南商丘一代。
(2)(名)朝代。
(3)(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