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要求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去全面地、本质地分析、研究事物。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事物的本质、主流方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非本质、非Hao86.com主流方面。
⒈ 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要求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去全面地、本质地分析、研究事物。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事物的本质、主流方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非本质、非主流方面。
(1)数目;一个加一个是两个。“两”一般用于量词和“半、千、万、亿”前。注意“两”和“二”的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 “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都可以用;但如 “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
(2)双方。
(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天再说|他真有~下子|我跟你说~句话 。
(4)量词;重量单位。十钱等于一两;旧制十六两等于一斤;现用十两等于一市斤。
1. 细小的痕迹或物体:点滴。斑点。点子(a.液体的小滴,如“水点点”;b.小的痕迹,如“油点点”;c.打击乐器演奏时的节拍,如“鼓点点”;d.主意,办法,如“请大家出点点”;e.最能说明问题的关键地方,如“话没有说到点点上”)。
2. 几何学上指没有长、宽、厚而只有位置的几何图形;两条线相交处或线段的两端。
3. 数学上表示小数部分开始的符号(.),称“小数点”,如“231.4”。
4. 量词,用于小的或少的:两三点雨。几点泪水。
5. 一定的位置或限度:地点。起点。极点。居民点。
6. 项,部分,方面:优点。要点。特点。
7. 汉字笔形之一(丶):点画。三点水。
8. 加上点子,引申为修饰:标点。评点。点缀。画龙点睛。
9. 使一点一滴地落下或发出:点种。点射(自动武器有间歇的射击)。点眼药。
10. 一落一起或一触即离的动作:点头。点穴。
11. 引火:点火(亦喻挑起是非,制造事端)。
12. 查对:点数。点名。点卯(旧时称官衙、军伍卯时开始办公、操练,官员查点人数)。
13. 指定,选派:点菜。点将(
)。听众点播。14. 指示,启发:指点。点拨。
15. 计时的单位:更点(分为五更,一更又分五点)。三更三点。钟点。
16. 污:点污。点辱(使受污辱)。
17. 指正餐以外的暂时充饥,亦指糕饼一类的食物:点心(“心”读轻声)。点补(吃少量的食品解饿。“补”读轻声)。
18. 同“踮”。
1.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2.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3.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4. 看待:一概而论。
5. 衡量,评定:论罪。论功行赏。
6. 按照:论件。论资排辈。
7.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