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清两代对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的合称。两司是一省的最高官署,布政使司管民政,按察使司管刑名。两司最高长官是布政使和按察使。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四:“时值万寿圣节将近,两司里头例该一人賫表进京朝贺。”
郑观应《盛世危言·吏治上》:“天下者,州、县之所积也,内而六部,外而两司、道、府诸官,皆考察此州、县者耳。”
(1)数目;一个加一个是两个。“两”一般用于量词和“半、千、万、亿”前。注意“两”和“二”的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 “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都可以用;但如 “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
(2)双方。
(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天再说|他真有~下子|我跟你说~句话 。
(4)量词;重量单位。十钱等于一两;旧制十六两等于一斤;现用十两等于一市斤。
(1)主管。
(2)(动)主持、操作。
(3)(名)一级机关内一部门。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