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言对头,敌人。
引元乔吉《扬州梦》第三折:“则今日一言定,便休作两事家。”
元郑光祖《三战吕布》第三折:“张飞来往巡绰,拏住箇奸细,手中将着几件东西,也不是两事家使的枪刀剑戟。”
对头、仇人。
(1)数目;一个加一个是两个。“两”一般用于量词和“半、千、万、亿”前。注意“两”和“二”的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 “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都可以用;但如 “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
(2)双方。
(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天再说|他真有~下子|我跟你说~句话 。
(4)量词;重量单位。十钱等于一两;旧制十六两等于一斤;现用十两等于一市斤。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2.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 服侍:事父母。
1.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家庭。家眷。家长(zhǎng )。家园。家谱。家塾。家乡。家风。家训。家规。家喻户晓。如数家珍。
2.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家。老家。安家。
3. 居住:“可以家焉”。
4.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家祖。家父。家翁。家母。家慈。
5.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家畜。家禽。
6.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家。农家。
7.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家。行(háng )家。作家。科学家。
8. 学术流派: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纵横家。诸子百家。
9. 量词,用于计算家庭或企业:一家人家。
10.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