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功业之所在。
引《左传·宣公十二年》:“《武》曰:‘无竞惟烈。’抚弱耆昧,以务烈所,可也。”
孔颖达疏:“以务武王烈业之所,可也。”
(1)(形)强烈;猛烈:~火|~日|~酒|~性炸药|轰轰~~|兴高采~。
(2)(形)刚直;严正:~性|刚~。
(3)(形)为正义而死难的:~士|先~。
(4)(形)功业:功~(功绩)。
1.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6.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