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ㄑㄨ ㄈㄚˇ
结构:屈(半包围结构)法(左右结构)
屈法qūfǎ
(1) 曲行其法,治法从轻
⒈ 犹枉法。
引《周书·史宁传》:“有人诉州佐屈法, 寧还付被讼者治之。”唐王维《谢除太子中允表》:“朝容罪人食禄,必招屈法之嫌。”清昭槤《啸亭杂录·宗室积习》:“每有淫佚干上之事,有司以其天潢,故为屈法。”
⒉ 谓放宽刑法。
引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主上屈法申恩,吞舟是漏。”明沉德符《野获编·宗藩·郡王谋叛贷命》:“谋危宗社,法不当恕,姑屈法贷死,斥为庶人。”
1. 使弯曲,与“伸”相对:屈曲(qū)。屈折。屈膝。屈伸(弯曲和伸直,引申为失意和得意)。首屈一指。卑躬屈膝。
2. 低头,降服:屈服。屈从。威武不屈。
3. 冤枉,叫人不痛快:冤屈。委屈。屈辱。屈才。屈就(受委屈而担任某种职务,常用于请人任职的客套话)。屈驾。屈己待人。
4. 理亏:屈心(亏心,昧心)。理屈词穷。
5. 姓。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