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ㄑ一ㄠˊ ㄓˋ
结构:侨(左右结构)置(上下结构)
⒈ 六朝时南北分裂,战乱频仍,诸朝遇有州郡沦陷敌手,则往往暂借别地重置,仍用其旧名,称为“侨置”。
引《晋书·地理志上》:“元帝渡江,亦侨置司州於徐,非本所也。”《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 司、冀、凉、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清毕沅《<晋书地理志新补正>序》:“夫晋世版舆,上承三国之瓜分,下值南朝之侨置。”
将甲地的地名移用到乙地。六朝时南北分裂,多侨置诸州,以自夸大,如以会稽为东阳、京口为南徐等是。
(1)(动)侨居:~民|~胞。
(2)(名)侨民:~眷|归~|华~|难~|外~。
(1)(动)搁;放:~备|~身|置放。
(2)(动)设立;布置:~办|设~。
(3)(动)购置: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