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窃斧”。
⒉ 后以为目随心乱的典故。
引《列子·说符》:“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之子。视其行步,窃鈇也;颜色,窃鈇也;言语,窃鈇也;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鈇也。俄而抇其谷而得其鈇。他日復见其邻人之子,动作态度,无似窃鈇者。”
唐刘禹锡《上杜司徒书》:“然而於窃鈇而知心目之可乱,於掇蜂而知父子之可间,於拾煤而知圣贤之可疑。”
宋苏轼《辨试馆职策问札子》之二:“然至於窃斧而知心目之可乱,於投杼而知母子之可疑,於拾煤而知圣贤之可惑。”
⒊ 谓王者大权被人所窃。
引唐刘知几《史通·汉书五行志错误》:“案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故君疑窃斧,臺名逃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