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乐理以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为七音。
引《左传·昭公二十年》:“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陆德明释文:“七音: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也。”
⒉ 等韵之学,以唇音、舌音、牙音、齿音、喉音、半舌音、半齿音七种发音为七音。参阅《通志·七音略》。
引《通志·总序》:“天籟之本,自成经纬,纵有四声以成经,横有七音以成纬。”
明宋濂《<洪武正韵>序》:“人之生也则有声,声出而七音具焉。所谓七音者,牙、舌、唇、齿、喉及舌、齿各半是也。”
声韵学上指唇、舌、牙、齿、喉、及半舌、半齿的七种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