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教语。七种珍宝。佛经中说法不一,
例如:《法华经》以金、银、琉璃、砗磲、码碯、真珠、玫瑰为七宝;《无量寿经》以金、银、琉璃、珊瑚、琥珀、砗磲、玛瑙为七宝;《大阿弥陀经》以黄金、白银、水晶、瑠璃、珊瑚、琥珀、砗磲为七宝;《恒水经》以白银、黄金、珊瑚、白珠、砗磲、明月珠、摩尼珠为七宝。
⒉ 佛教语。七种王者之宝。
引《轮王七宝经》:“其王出时有七宝现。何等为七?所谓轮宝、象宝、马宝、主藏臣宝、主兵臣宝、摩尼宝、女宝。如是七宝随王出现。”
唐寒山《诗》之二六一:“我见转轮王,千子常围绕。十善化四天,庄严多七宝。”
《新唐书·后妃传上·则天武皇后》:“太后又自加号金轮圣神皇帝,置七宝於廷:曰金轮宝、曰白象宝、曰女宝、曰马宝、曰珠宝、曰主兵臣宝、曰主藏臣宝,率大朝会则陈之。”
⒊ 泛指多种宝物。
引《西京杂记》卷三:“有琴长六尺,安十三絃,二十六徽,皆用七宝饰之,铭曰‘璠璵之乐’。”
唐李峤《床》诗:“玳瑁千金起,珊瑚七宝粧。”
《宋史·舆服志一》:“东都旧制,輦饰以玉,裙网用七宝,而滴子用真珠。”
⒋ 用以形容用多种宝物装饰的器物。
引《西京杂记》卷二:“武帝为七宝牀。”
《隋书·高祖纪下》:“己卯,突厥遣使献七宝盌。”
《隋唐演义》第八二回:“玄宗命设七宝文几於御座之旁。”
叶玉森《印度故宫词》:“箕踞曾瞻七宝冠,笙歌更逐群魔舞。”
⒌ 比喻卓异杰出的人物。
引唐黄滔《南海韦尚书》:“伏惟尚书,象外三山,人间七宝,体天地方圆之製,法阴阳昇伏之机。”
⒍ 指七种特殊的功用。
引《小五义》第二六回:“皆因他(指‘七宝刀’)有‘四絶’‘三益’之妙:一决胜负,二防贼盗,三诛刺客,四避神邪,谓之四絶;切金、断玉、吹毛髮,谓之三益……这‘四絶’‘三益’,俗呼谓之‘七宝’。”
⒎ 称以各种佐料合成之物。参见“七宝茶”、“七宝五味粥”、“七宝羹”。
佛经中指七种珍贵的宝物,说法不一,如般若经指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琥珀、珊瑚为「七宝」。阿弥陀经则以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玻璃、赤珠为「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