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求取火种。
引《淮南子·览冥训》:“乞火不若取燧,寄汲不若凿井。”
唐王维《游悟真寺》诗:“买香燃緑桂,乞火踏红莲。”
清吴伟业《堇山儿》诗:“父言急去牵儿衣,母言乞火为儿炊作糜。”
⒉ 后因用“乞火”为向人说情、推荐的典故。
引《汉书·蒯通传》:“里妇夜亡肉,姑以为盗,怒而逐之。妇晨去,过所善诸母,语以事而谢之。里母曰:‘女安行?我今令而家追女矣。’即束緼请火於亡肉家,曰:‘昨暮夜,犬得肉,争鬭相杀,请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妇。故里母非谈説之士也,束緼乞火非还妇之道也。然物有相感,事有适可。臣请乞火於曹相国。”
唐杜牧《酬张祜处士见寄长句四韵》:“荐衡昔日知文举,乞火无人作蒯通。”
宋徐铉《吴王陇西公墓志铭》:“投杼致慈亲之惑,乞火无里妇之辞。”
清谈迁《北游录·纪闻上》:“侧足含吝,乞火絶望於邻姬;曳尾怀安,热中久冷於渔父。”
借取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