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ㄑ一ˋ ㄩˇ
结构:弃(上下结构)予(独体结构)
⒈ 抛弃我。谓弃恩忘旧。
引《诗·小雅·谷风》:“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毛传:“言朋友趋利,穷达相弃。”郑玄笺:“朋友无大故,则不相遗弃,今女以志达而安乐,弃恩忘旧,薄之甚。”三国魏曹植《求通亲亲表》:“有不蒙施之物,必有惨毒之怀,故《柏舟》有‘天只’之怨,《谷风》有‘弃予’之嘆。”
⒉ 离开我。谓分别。 晋陆机《于承明作与士龙》诗:“南归憇永安,北迈顿承明。
引永安有昨轨, 承明子弃予。”
(动)放弃;扔掉。
1. 给与:予以。赐予。赋予。给予。生杀予夺(亦作“生杀与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