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裹头之巾。
引唐韩愈《送郑尚书序》:“大府帅或道过其府,府帅必戎服,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袴鞾,迎郊。”
宋刘直庄《贺制置李尚书》:“緑沉金锁,帐环百万之精兵;帕首腰刀,庭列诸屯之大将。”
《宋史·后妃传上·章献明肃刘皇后》:“柴氏、李氏二公主入见,犹服髲鬀。太后曰:‘姑老矣。’命左右赐以珠璣帕首。”
明王逢《天门行》:“烹羊椎牛醉以酒,腰缠白带红帕首。”
⒉ 裹头。
引唐韩愈《元和圣德诗》:“以锦缠股,以红帕首。”
清魏源《圣武记》卷一:“禽蜚、志葵,进围松江,冒蜚军帕首入其城,陷之。”
胡人凤《法华乡志》:“众勇丁转炮向堂上,一时红巾皆出腰间,纷纷然互相帕首。”
旧时裹在额前用以束发的头巾。唐.韩愈〈送郑尚书序〉:「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裤靴,迎郊。」宋.刘克庄〈贺制置李尚书启〉:「帕首腰刀,庭列诸屯之大将。」也作「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