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
(1) 法庭依照法律对触犯刑律者的审理和裁决
⒈ 谓法庭依照法律对触犯刑律者的审理和裁决。
引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一:“经过人民法庭和民主政府,对于那些积极地并严重地反对人民民主革命和破坏土地改革工作的重要的犯罪分子,即那些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和恶霸分子,判处死刑,是完全必要和正当的。”
巴金《关于<神·鬼·人>》:“稿子寄出去了,可是就在这年五月在上海发生了所谓‘《闲话皇帝》事件’, 日本政府提出抗议,发表文章的《新生周刊》被查封,主编被判处徒刑。”
法院所作的判决处分。
如:「他因通敌叛国,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