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ㄆㄢ ㄢ ㄒ一ㄢˋ
结构:潘(左右结构)安(上下结构)县(上下结构)
⒈ 古代河阳县的别称。 晋潘岳 (字安仁 )曾为河阳令,故称。参见“潘令”、“潘安”。
引唐杜甫《花底》诗:“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仇兆鳌注:“晋潘安仁为河阳令,县皆树花。”
(名)姓。
(1)(形)安定:心神不~。
(2)(动)使安定(多指心情):~民。
(3)(形)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心安:~之若泰。
(4)(形)平安;安全(跟‘危’相对):公~。
(5)(动)使有合适的位置:~插|~顿。
(6)(动)安装;设立:~电灯。
(7)(动)加上:~罪名。
(8)(动)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你~的什么心?
(9)姓。
(10)〈书〉疑问代词。问处所或表示反问:而今~在|~能若无其事?
(11)(量)安培的简称。
1. 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等领导。
2.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