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苹与藻。皆水草名。古人常采作祭祀之用。
引《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济泽之阿,行潦之苹藻,寘诸宗室, 季兰尸之,敬也。”
《诗·召南·采苹》“于以采苹?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汉郑玄笺:“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用苹藻,所以成妇顺也。”
⒉ 泛指祭品。
引唐韩愈《湘中》诗:“苹藻满盘无处奠,空闻渔父扣舷歌。”
明李东阳《送衍圣公闻韶袭封还阙里》诗:“鲁郡山川归旧国, 孔林苹藻荐新盘。”
⒊ 用作祭祀的代称。
引唐韩愈《顺宗实录五》:“﹝王氏﹞自服勤苹藻,祗奉宗祧。”
宋司马光《祭齐国献穆大长公主文》:“苹藻必亲,无违妇职。”
⒋ 后因以“苹藻”借指妇女的美德。
引语本《诗·召南·采苹序》:“《采苹》,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
明陈汝元《金莲记·昼锦》:“﹝王氏﹞嗣育兰蓀,孝全苹藻。”
《镜花缘》第四二回:“女子而嫻文艺,亦增苹藻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