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ㄙ ㄈㄨˋ
结构:私(左右结构)附(左右结构)
⒈ 指晋南北朝时世家豪族挟藏的依附人口。
引《晋书·山涛传》:“时江左初基,法禁宽弛,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南齐书·刘怀珍传》:“怀珍北州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 孝武大惊,召取青冀豪家私附得数千人,士人怨之。”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士族﹞这种特权之一是‘挟藏户口,以为私附’,即并若干户为一户,士族出名作户主。户主势力愈大,所附私户数也愈多…… 东晋时山遐作馀姚令,到县八十日,即查出私附一万余人。”
(1)禾名。
(2)(形)属于个人的或为了个人的:~产|~仇。
(3)(名)私心;私利。
(4)秘密而不合法:~法|~党。
(5)(形)暗地里、私下:~通|~了。
(1)(动)附带:~设|~则|~寄照片一张|你给我再~上一笔;让他收到这封信就回信。
(2)(动)靠近:~近|~在他的耳朵旁边低声说话。
(3)(动)依从;依附:~议|~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