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ㄙㄨㄛˇ ㄐ一ㄢˋ ㄙㄨㄛˇ ㄨㄣˊ
所见所闻
(1) 所看到和听到的
⒈ 看到的和听到的。
引宋王安石《慈溪县学记》:“则士朝夕所见所闻,无非所以治天下国家之道。”
《隋唐演义》第四十回:“四方之事,据愚夫妇所见所闻,真可长叹息,真可大痛哭。”
杜鹏程《铁路工地上的深夜》:“首长要谈他一天当中遇到的事和正在思考的事……而司机也会谈他一天当中的所见所闻。”
所能看见及听闻的。
1.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6. 姓。
1. 看到:看见。罕见。见微知著。见义勇为。见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见风。见习。
3. 看得出,显得出:见效。相形见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见上。见下。
5. 会晤:会见。接见。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见解。见地(见解)。见仁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见外。见教。见谅(原谅我)。见笑(被讥笑)。
1. 古同“现”,出现,显露。
2. 古同“现”,现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