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所驻之地。
引唐韩愈《黄家贼事宜状》:“其经略使若置在邕州,与贼隔江对岸,兵镇所处,物力必全。”
1.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6. 姓。
1. 居住:穴居野处。
2. 存在,置身:设身处地。处心积虑。处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处。
4. 决定,决断:处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处罚。处决。
6. 止,隐退:处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