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ㄙㄨㄛˇ ㄓˋ
结构:所(左右结构)至(上下结构)
⒈ 所致,使其然。
引《后汉书·逸民传序》:“然观其甘心畎亩之中,憔悴江海之上,岂必亲鱼鸟乐林草哉?亦云性分所至而已。”南朝梁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孝始人伦,忠为令德,公实体之,非毁誉所至。”
⒉ 结局。
引宋岳珂《桯史·杨艮议命》:“时韩平原得君,权震天下, 梦与因扣以所至, 艮屏人愀然曰:‘是不能令终。’”
1.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6. 姓。
(1)(动)到:~今|~此|~死不屈。
(2)(动)至于:甚~。
(3)(副)极;最:~迟|~毒|~理|~亲|~上|~圣|~孝|~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