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ㄕˋ ㄍㄨㄢ
结构:市(上下结构)官(上下结构)
⒈ 管理市场的官员。
引《周礼·地官·序官》“司市” 汉郑玄注:“司市,市官之长。”孙诒让正义:“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并掌国市政令、刑禁、货贿之事。”《汉书·王莽传中》:“又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于民。”宋王溥《唐会要·市》:“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史二人。其不满三千户以上者,并不得置市官。”清龚自珍《乙丙之际塾议一》:“吏食于市官者笑之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
(1)(名)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市场:米~|夜~。
(2)(名)买卖货物:~惠。
(3)(名)城市:~民|都~。
(4)(名)行政区划单位;分直辖市和市。
(5)(名)属于市制的(度量衡单位):~尺|~斤。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
(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
(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
(4)(Guān)姓。
(5)(名)器官:五~|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