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市场物价稳定。
引《周礼·地官·司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汉郑玄注:“陈犹列也。辨物,物异肆也。肆异则市平。”
孙诒让正义:“物各异肆则种别相校,易以定其功沽而价不至腾跃,故市得其平。”
⒉ 王莽新朝在各地市场所规定的标准价格。在每季的第二个月,司市官评定本地物价,分上、中、下三等,称为“市平”。
引《汉书·食货志下》:“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
⒊ 旧时民间授受银两所用的一种衡量标准。
引《儒林外史》第三二回:“他这银子是九五兑九七色的,又是市平,比钱平小一钱三分半。”
杨培新《我国的货币制度是独立、统一和稳定的货币制度》:“在银两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各种秤的分量不一致,分为库平、关平、漕平、市平等。”
规定市场中的物价,以使物价平稳。
(1)(名)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市场:米~|夜~。
(2)(名)买卖货物:~惠。
(3)(名)城市:~民|都~。
(4)(名)行政区划单位;分直辖市和市。
(5)(名)属于市制的(度量衡单位):~尺|~斤。
(1)(形)表面没有高低凹凸;不倾斜:~坦|~板|路很~。
(2)(动)使平:~了三亩地。
(3)(动)跟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槽|~列|~局。
(4)(形)平均;公平:~分|持~之论。
(5)(形)安定:风~浪静|心~气和。
(6)(动)武力镇压;平定:~叛|~乱。
(7)(动)抑止(怒气):你~~气。
(8)(形)经常的;普通的:~时|~淡。
(9)(名)平声:~仄|~上去入。(Pínɡ)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