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ㄕˊ ㄅ一ㄢˋ
结构:识(左右结构)辩(左中右结构)
⒈ 识别辨认。辩,通“辨”。
引明唐顺之《公移》:“合行各该州县每厂务要择选能干官一员,严督里老执事人役留心识辩,以防奸伪,不得踈虞。”
1. 知道,认得,能辨别:识辨。识破。识相(xiàng )。识途老马。
2. 所知道的道理:知识。常识。
3. 辨别是非的能力:见识。远见卓识。
(动)辩解;争论:分~|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