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词臣奉旨修正诏谕一类公文,称“视草”。
引《汉书·淮南王刘安传》:“每为报书及赐,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
《旧唐书·职官志二》:“玄宗即位, 张説、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洎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詔。王者尊极,一日万机,四方进奏,中外表疏批答,或詔从中出,宸翰所挥,亦资其检讨,谓之视草。”
宋辛弃疾《木兰花慢·滁州送范倅》词:“想夜半承明,留教视草,却遣筹边。”
⒉ 泛指代皇帝起草诏书。 《明史·文苑传四·陈仁锡》:“魏忠贤冒边功、矫旨锡上公爵,给世券。参阅明张萱《疑耀》卷七、 清赵翼《陔馀丛考》卷二一。
引仁锡当视草,持不可。其党以威劫之,毅然曰:‘世自有视草者,何必我!’ 忠贤闻之怒。”
查视诏令的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