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諡议”。古代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等死后,下礼官评议其生平事迹,依据谥法拟定谥号,奏请钦定,谓之“謚议”。 汉崔駰有《章帝謚议》。
引唐白居易《郑涵等太常博士制》:“凡朝廷礼制,或损益有宜,中外謚议,或褒贬不决,尔为博士,皆得正之。”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考史二》:“﹝《汉书》﹞《高帝纪》:‘羣臣曰:“帝起细微,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汉太祖,功最高。”
上尊号曰高皇帝。’此諡议之始也。” 明吴讷《文章辨体序题·谥议》:“汉晋而下,凡公卿大夫赐謚,必下太常定议,博士乃询察其善恶贤否,著为謚议,以上于朝。若晋秦秀之议何曾、贾充,唐独孤及之议苗俊卿,宋邓忠臣之议欧阳永叔是也。”
为拟议谥号而作的文辞。汉晋以下,太常博士掌公卿大夫拟谥,察死者的善恶贤否,著为谥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