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典籍。
引《后汉书·邓骘传》:“耿氏教之以书学,遂以通博称。”
《南史·后妃传上·韩兰英》:“妇人吴郡韩兰英有文辞……及武帝以为博士,教六宫书学。”
⒉ 学习书法和字学;学习书法和字学的学校。 《南史·王慈传》:“慈 ……少与从弟俭共书学, 谢凤子超宗尝候僧虔,仍往东斋诣慈。
引慈正学书,未即放笔。”
《周书·艺术传·冀儁》:“时俗入书学者,亦行束脩之礼。”
《新唐书·选举志上》:“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説文》二岁,《字林》一岁。”
《宋史·选举志三》:“书学生,习篆、隶、草三体,明《説文》、《字説》、《尔雅》。”
明郎瑛《七修类稿·事物三·古图书》:“书学之用大矣。篆之猎碣,则文石鼓;勒之鼎彝,则为款识;摹之范金,则为印章,然非浅学所能辩也。”
⒊ 关于汉字书法的理论。
有关书法一门的学问。
如:「今日书学式微,与过去忽视书法教育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