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善人。
引《诗·小雅·鼓钟》:“淑人君子,怀允不忘。”
郑玄笺:“淑,善。”
汉张衡《思玄赋》:“感鸞鷖之特栖兮,悲淑人之希合。”
金王若虚《议论辨惑》:“虽然,此自汉以来,学者之所共蔽, 曄(范曄 )也淑人,何足以知之!”
⒉ 古命妇封号。 宋凡尚书以上官未至执政者,其母、妻封为淑人, 明为三品官员祖母、母、妻封号。 清因明制,又增宗室奉国将军之妻为淑人。
引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一:“﹝政和中﹞改郡、县君号为七等:郡君者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县君者为室人、安人、孺人。”
《说郛》卷三四引宋无名氏《趋朝事类·外命妇品》:“尚书以上封淑人。”
《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引《国朝诸司职掌》:“凡文官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
清阮葵生《茶馀客话》卷一:“奉国将军正室称淑人。”
⒊ 犹淑女。参见“淑女”。
引《剪灯馀话·江庙泥神记》:“有淑人兮邦之媛,珮明月兮纫兰荃。”
有德的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