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妾所生之长子。
引汉班固《白虎通·姓名》:“适长称伯, 伯禽是也;庶长称孟, 鲁大夫孟氏是也。”
《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 唐孔颖达疏:“《礼纬》云:‘庶长称孟。’然则适妻之子长者称伯,妾子长於妻子则称为孟,所以别适庶也。”
⒉ 官爵名。 春秋时秦国设置,掌握军政大权,相当于卿。 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级爵,从第十级到第十八级,属于庶长一等。 汉袭秦制,也置庶长。参阅《后汉书·百官志》“关内侯” 刘昭注引汉刘劭《爵制》。
引《左传·襄公十一年》:“秦庶长鲍 、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爵:﹞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七,駟车庶长;十八,大庶长。”
颜师古注:“庶长,言为众列之长也。”
⒊ 复姓。见《通志·氏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