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ㄕㄨˋ ㄓㄤˋ ㄌ一ˇ ㄇ一ㄣˊ
⒈ 谓治理百姓不滥用刑罚。形容为官宽仁爱民。束杖,收起刑具。
引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八:“有刑罚徒流绞斩,吊拷絣把。设而不用,束杖理民宽雅。”
元无名氏《陈州粜米》楔子:“则要你奉公守法,束杖理民。”
明无名氏《齐天大圣》第一折:“上圣自从隋煬帝封为嘉州太守,爱惜黎庶,束杖理民。”
束杖,收起刑具,不滥施刑罚。束杖理民指为官宽仁爱民。
(1)(动)捆缚;系(jì)
(2)(名)用于捆在一起的东西:一~鲜花。
(3)(名)聚集成一长条的东西:电子~。
(4)(动)控制;约束:拘~|~手~脚。
(5)姓。
(1)(名)拐杖、手杖。
(2)(名)泛指棍棒:擀面~。
(1)治玉。
(2)(名)物质组织的条纹;纹理。
(3)(名)道理;事理。
(4)(名)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
(5)(名)管理;办理。
(6)(动)整理;使整齐:~发|~一~书籍。
(7)(动)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表示意见(多用于否定):路上碰见了;谁也没~谁|置之不~。
(8)(Lǐ)姓。
(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
(2)(名)某族的人:藏~|回~。
(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
(4)(名)民间:~歌|~谣。
(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