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名唐初诸郡皆置司马, 开元元年改为少尹,是府州的副职。 唐杜甫有《赴青城县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诗。至宋,名存实亡。后为州县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巡检之类的别称。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二回:“﹝黎鸿甫﹞是福建的一个巡检,署过两回事……这位黎鸿甫少尹明知不得了,他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带了一妻两妾三个儿子,逃了出来。”
⒉ 官名。指少詹事。 《新唐书·百官志四上》“詹事府”原注:“隋废詹事府。 武德初復置。 龙朔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
引武后兴宅元年改曰宫尹府,詹事曰宫尹,少詹事曰少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