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舜时乐舞名。
引《论语·卫灵公》:“乐则《韶舞》。”
何晏集解:“《韶》, 舜乐也。尽善尽美,故取之。”
《汉书·儒林传序》:“称乐则法《韶舞》。”
晋陶潜《搜神后记》卷一:“忽有一人,长丈餘,萧疏单衣,角巾,来诣之,翩翩举其两手,并舞而来,语何云:‘君曾见《韶舞》不?此是《韶舞》。’且舞且去。”
⒉ 亦作“韶武”。 明代教坊司官职。掌管乐舞。
引《明史·职官志三》:“教坊司奉鑾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并从九品。”
《金瓶梅词话》第六十回:“你这狗材,到明日只好做个韶武。”
《醒世姻缘传》第八三回:“得了这等美官,拿出五六十两银子来赏人,我们报一个凤仪韶舞他也给我们几十两银子,难道你连个凤仪韶舞也不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