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ㄕㄣˇ ㄒ一ㄥˊ ㄩㄢˋ
结构:审(上下结构)刑(左右结构)院(左右结构)
⒈ 亦省称“审刑”。 宋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
引《宋史·职官志三》:“淳化二年,增置审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两省充,详议官以京朝官充,掌详讞大理所断案牘而奏之。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讞既定,报审刑,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奏记上中书,中书以奏天子论决。”宋曾巩《本朝政要策·刑法》:“至於淳化,又置审刑院於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
1. 详细,周密:审慎。审视。
2. 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3. 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4. 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5. 一定地,果然:审如其言。
1.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
(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
(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
(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