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后因以指赘婿的住处或女婿家。
引语本《孟子·万章下》:“舜尚见帝。帝馆甥於贰室。”
赵岐注:“贰室,副宫也……《礼》谓妻父曰外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 尧以女妻舜,故谓舜甥。”
宋黄庭坚《奉和王世弼寄上七兄先生用其韵》:“念嗟叔母刘,穷年寄甥馆。”
清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李善长掌记室》:“高皇帝是时居滁阳甥馆,名位在诸将之后。”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一回:“﹝张百万﹞把女儿嫁给那樵夫,张灯结彩,邀请亲友,只説是招女婿,就把花园做了甥馆。”
⒉ 指女婿。 宋陈亮《祭叶正则外母高恭人翁氏文》:“恭人甥馆,第一辈人。
引亮忝交久,义同弟昆。一奠致哀,詎曰无因。”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云翠仙》:“才日与女居,每请诣母,女輒止之,故为甥馆年餘,曾未一临岳家。”
女婿所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