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ㄕㄥ ㄗㄨㄟˋ ㄓˋ ㄊㄠˇ
声罪[hao86.com好工具]致讨
(1) 宣布对方的罪状,进行公开谴责
⒈ 宣布对方的罪行而进行讨伐。
引语本《国语·晋语五》:“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战以錞于、丁寧,儆其民也。”
韦昭注:“以声张其罪。”
《三国演义》第二二回:“郭图进曰:‘以明公大义伐操,必须数操之恶,驰檄各郡,声罪致讨,然后名正言顺。’”
(1)(名)(~儿)声音:雨~。
(2)(量)表示声音发出的次数:喊了两~。
(3)(动)发出声音;宣布;陈述:~东击西。
(4)(名)名声:~誉|~望。
(5)(名)声母:双~叠韵。
(6)(名)字调:平~|四~。
(1)(名)作恶或犯法的行为:~案|~犯|~名|~囚|~人|~责|~证|~恶滔天|~魁祸首|~孽深重。
(2)(动)过失:归~于人。
(3)(形)苦难;痛苦;受~。
(4)(动)把罪过归到某人身上:~己。
(1)(动)给与;向对方表示(礼节、情意等):~辞|~电|~函|~候|~敬|~谢。
(2)(动)集中(力量、意志等)于某个方面:~力|专心~志。
(3)(动)招致:~病。
(4)(动)以致:~使人误解。
(5)(名)情趣:兴~|别~。
(6)(形)精密、精细:细~|精~。
(1)(动)索取;请求:~债|乞~。
(2)(动)娶:~亲。
(3)(动)招惹:~嫌|~厌。
(4)(动)讨论:探~|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