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女真族创制的文字。参考契丹字和汉字制成。有大字、小字两种。大字为完颜希尹与叶鲁奉金太祖命制造, 天辅三年(公元1119年)颁行。小字颁布于熙宗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 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始用。传世女真文字仅一种, 明代仍在使用;是大字或小字,学术界尚无定论。
我国金代女真人参照汉字所创制的文字。分为大字、小字两种。女真大字于金太祖天辅三年(西元1119)制定颁行。金熙宗天眷元年(西元1138)又制新字,于皇统五年(1145)颁行,称为「女真小字」。金亡后,女真字在东北地区仍有少数人使用。明代中叶后,逐渐废行。如今流传下来的女真文字只有一种,为明代所编华夷译语中所收录的女真馆来文、女真馆杂字及一些石刻。
1. 女性,与“男”相对。古代以未婚的为“女”,已婚的为“妇”。现通称“妇女”:女人。女士。女流(含轻蔑意)。少(shào )女。
2.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旧读nǜ)。
3.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婺女”、“须女”。
(1)(形)真实;真诚
(2)(副)的确;实在(强调程度深):时间过得~快!|“人勤地不懒”这话~不假。
(3)(形)清楚确实:黑板
(1)(名)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中~。
(2)(名)文章;作品:美~。
(3)(名)文言:半~半白。
(4)(名)指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化|~明|~物。
(5)(名)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
(6)(名)非军事的(跟‘武’相对):~职|~武双全。
(7)(名)古时称在身上、脸上刺画花纹或字:~身|~了双颊。
(8)(旧读wèn)掩饰:~过饰非。
(9)(名)关于读书人的:~人。
(10)(名)姓。
(11)(量)一文不值。
(12)(形)柔和;不猛烈:~雅|~火。
(13)(形)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