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周代分官爵为九等,称九命。三命为公侯伯之卿。命,爵命。见《周礼·春官·典命》、《礼记·王制》。
引《左传·昭公十二年》:“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
杜预注:“十年, 平子伐莒,以功加三命。”
《荀子·大略》:“三命,族人虽七十不敢先。”
王先谦集解:“三命,卿也。”
⒉ 称任州府官的辟命。
引《后汉书·李陈庞陈等传论》:“任棠姜岐,世著其清,结瓮牖而辞三命。”
李贤注:“谓任姜辞太守之辟也。”
南朝宋颜延之《陶徵士诔序》:“初辞州府三命,后为彭泽令,道不偶物,弃官从好。”
⒊ 术数家以受命、遭命、随命为“三命”。
引《礼记·祭法》“曰司命” 汉郑玄注:“司命主督察三命。”
孔颖达疏:“案《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謫暴,有随命以督行。’受命谓年寿也,遭命谓行善而遇凶也,随命谓随其善恶而报之。”
南朝宋鲍照《在江陵叹年伤老》诗:“五难未易移,三命戒渊抱。”
唐宋以后,星命术士以人生辰之年、月、日所属干支推算命数,亦称“三命”。 宋孔平仲《孔氏谈苑·陈靖附婢子语》:“为吏部员外郎,晓三命,自言官高寿长。”
宋洪迈《夷坚志补·汴岸术士》:“适术士过前,共坐旅舍,询其技,曰:‘能论三命。’乃书年月日时示之。”
⒋ 三种寿命。指上寿、中寿、下寿。
引《文选·孙楚<征西官属送于陟阳侯作>诗》:“三命皆有极,咄嗟安可保。”
李善注引《养生经》:“黄帝曰上寿百二十,中寿百年,下寿八十。”
李周翰注:“言三命皆有终极,嗟我此身,安可长保。”
⒌ 多次教诫。
引晋皇甫谧《女怨诗》:“施衿结帨,三命丁寧。”
周代分官爵为九命,公士一命,大夫二命,卿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