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制,御史台设三院:台院,置侍御史;殿院,置殿中侍御史;察院,置监察御史。 宋仍唐制,有三院大夫。
引《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臺,大夫一人……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臺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唐韩愈《太原王公神道碑铭》:“歷御史,属三院,止尚书郎。”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御史臺故事:三院御史言事,必先白中丞。”
又清初改内阁为三院,即弘文院、秘书院和内院。 清昭槤《啸亭杂录·国初定三院》:“文皇践祚之初,改内阁为三院,曰弘文,曰秘书,曰内院,皆置大学士、学士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