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ㄕㄢˋ ㄒ一ㄥ ㄌㄩˋ
结构:擅(左右结构)兴(上下结构)律(左右结构)
⒈ 我国古代关于处分未奉诏旨擅自发兵以及其他有关罪行的刑法条例。 《唐律疏议·“擅兴”题解》:“擅兴律者, 汉相萧何创为兴律, 魏以擅事附之,名为擅兴律。 晋復去擅为兴。又至高齐,改为兴擅律。参见“擅兴”。
引隋开皇改为擅兴律。虽题目增损,随时沿革,原其旨趣,意义不殊。大事在於军戎,设法须为重防。”
(1)(动)擅自:~离职守。
(2)(动)长于;善于:不~辞令。
1. 对事物感觉喜爱的情绪:兴味。兴致。豪兴。雅兴。败兴。游兴。扫兴。即兴。助兴。兴高采烈。
(1)(名)法律;规则:定~|规~|纪~。
(2)(名)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吕;合称十二律。
(3)(名)旧诗的一种体裁:五~|七~。
(4)(动)〈书〉约束:~己甚严。
(5)(Lǜ)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