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明义理的事例。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其经无义例,因行事而言。”《魏书·张吾贵传》:“三旬之中, 吾贵 兼读 杜 服 ,隐括两家,异同悉举。诸生后集,便为讲之,义例无穷,皆多新异。”
著书的主旨和体例。
唐 刘知几 《史通·六家》:“ 太原 王劭 又録 开皇 、 仁寿 时事编而次之,以类相从,各为其目,勒成《隋书》八十卷。寻其义例,皆準《尚书》。” 宋 赵与时 《宾退录》卷五:“ 唐 五代 史书皆公( 欧阳修 )手所修,然义例絶有不同者。” 清 方宗诚 《<桐城文录>序》:“余编《桐城文録》,义例多与 存庄 手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