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的声音比主人的还要大。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地位或外来的、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主要的事物的地位。 郑观应 《盛世危言·商务》:“今各国轮船无处不到,获利甚厚,喧宾夺主,害不胜言。” 民气 《论铁路与西北之关系》:“盖 伊犁 与 俄 属 中亚西亚 连接, 俄国 人民之往来於此者,几有喧宾夺主之势。”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一篇一:“这黄角树每每爱寄生在别的大树上,因为发育的迅速,不两年便要闹到喧宾夺主的地位,把那原有的大木形成为自己身上的寄生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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