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下旨,向有司索取钱财用物。
唐 李德裕 《奏缭绫状》:“臣昨缘宣索,已具军资岁计及近年物力闻奏,伏料圣慈,必垂省览。又奉詔旨,令织定罗纱袍段及可幅盘絛繚綾等一千匹。伏读詔书,倍增惶灼。”《新唐书·李石传》:“赐京畿一岁租;停方镇正、至、端午三岁献,以其直代百姓配緡;天下非药物茗果,它贡悉禁;又罢宣索营造。”《元典章·圣政一·恤站赤》:“各处岁贡方物,有司自有额例,其餘非奉宣索不得擅进。”
犹索取。
清 吴伟业 《画兰曲》:“主人邀我图山色,宣索传来画兰笔。轻移牙尺见匀牋,侧偃银毫怜吮墨。” 靳荣藩 辑注谓“主人”二句“当是 维久 邀 梅村 作画,而 梅村 即向 维久 索 敏 之画兰也。”
犹宣唤。
元 宋无 《宫词》之一:“月照芙容水殿秋, 仙韶 一曲奏《凉州》。 高皇 尚爱梨园舞,宣索当年 菊部头 。”原注:“一日宫中曲舞不称旨,提举官奏曰:‘此非 菊部头 不可。’于是宣唤再入。”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大学士暮出,钥其门,匙悬门上,恐禁中不时有宣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