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时称乐户、妓女等。至 清 代仍有此称呼。
宋 洪迈 《夷坚己志·傅九林小姐》:“﹝ 傅九 ﹞好狎游,常为倡家营办生业,遂与散乐 林小姐 绸繆。” 清 赵翼 《陔馀丛考·小姐》:“今南方搢绅家女多称小姐,在 宋 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 清 梁章鉅 《称谓录·倡》:“《夷坚志》: 傅九 与散乐小姐约窃逃不得。此以小姐称乐户也。按《履园丛话》, 吴门 称妓女曰小姐。形之笔墨,或称校书,或称録事。有 吴兴 书客 钱景开 者,常在 虎邱 开书铺,能诗,尤好狭邪。花街柳巷每经其品题甲乙,多有赠句。 袁简斋 先生每邀 景开 为狎友,命之曰小姐班头。”参阅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释谚·小姐》。
称缙绅仕宦家青少年女子。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一本楔子:“只生得箇小姐,小字 鶯鶯 。”《红楼梦》第二回:“二小姐乃是 赦老爷 姨娘所出,名 迎春 。三小姐 政老爷 庶出,名 探春 。四小姐乃 寧府 珍爷 的胞妹,名 惜春 。” 巴金 《家》十八:“‘真不愧为一位千金小姐。’ 觉慧 冷笑地赞了一句。”
泛称未婚女子,今在社交等场合中仍沿用之。
称妻子。犹夫人。
明 贾仲名 《金安寿》第一折:“俺小姐 夹谷 人氏, 童 家女儿,小字 娇兰 ,娶为妻室,十年光景,甚是绸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