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的根本措施。
《管子·权修》:“民之修小礼,行小义,饰小亷,谨小耻,禁微邪,治之本也。” 北齐 刘昼 《新论·九流》:“法者, 慎到 、 李悝 、 韩非 、 商鞅 之类也。其术在於明罚,讨阵整法,诱善惩恶,俾顺轨度,以为治本。”《新唐书·李石传》:“朕叹治之难也。且朕即位十年,不能得治本。” 汪洋 《观闽侯农产共进会》诗:“立国以农探治本,相观责善合天宜。”
谓处理事务从根本上着手。与“治标”相对。
《宋史·戚纶传》:“谨摭十事该治本者附于章左。” 鲁迅 《两地书·致许广平二四》:“现在的现象是各方面都黑暗,所以有这情形,不但治本无从说起,便是治标也无法。”参见“ 治标 ”。